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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15-12-29 14:58  

为保障师生员工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院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 锋

副组长:刘瑞明 杜兵社 赵兴刚 宁建飞

刘晓琴 陈永利

成 员:王武宪 李 翼 李振龙 王安平

韩凯军 李红霞 权 辉 许庆林

白继刚 张继学 王 珊 王 峰

孙 伟 陈学谦 何志川 焦恒毅

贺延林 孙莹娟 韩洲雄 李庆丰

杨西京 胡成富 马雅玲

(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由王武宪任办公室主任。

(三)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设在监察处,由李翼任组长。监督小组由监察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信息公开的分类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三、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内容:详见《陕西青年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网站或者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查询方式: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sxqzy.com/检索、查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学院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按相应程序申请获取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以外的信息。

1.受理机构

社会公众向学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学院师生员工向各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各单位负责受理。

咨询电话:029-88408331,传真:029-8840833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

邮编:710068

电子邮箱:sqybgs@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工作流程

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为提高受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院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监督方式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处反映。

监督电话:029—8840749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监察处

邮编:710068。

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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