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 1952 年的陕西省团校。
学院与陕西省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建有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450名,在校生8000余名。
学院以重点专业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主导,立足陕西,面向9省区招生,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且特点鲜明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等六大专业群。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34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5个。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5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会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3个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专业,空中乘务、舞蹈表演、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汽车营销与服务、酒店管理、软件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国家二级舞蹈演员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4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学生实训实习,建有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创意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飞机客舱实训室、舞蹈表演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等为主的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和促进就业导向,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集团、东方航空公司、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省政府幼儿园、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长恨歌艺术团等155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就业,有效推动毕业生常态化批量高端就业,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
学院紧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积极创建有特色、高品质的高职院校,培育了大批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荣获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市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办学地点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灞桥校区:西安市东郊水安路108号 邮政编码:710038
学校网址:www.sxqzy.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
029-88408292(传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政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九条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十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共34个,具体招生专业及科类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评价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参加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之间,根据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四条根据各地级市以往生源及交通等情况, 我院设立汉中、榆林、西安三个招生测试点,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根据三个招生测试点的时间安排就近到测试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测试。
1.汉中招生测试点:
地址:陕西省商业学校(汉中市东一环路68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3月11日 8:00-18:00
2017年3月12日 8:00-14:00
招生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14:00-16:00
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场参加考试。
2.榆林招生测试点:
地址:榆林市职教中心(职中)(榆林市西沙西人民路35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3月18日 8:00-18:00
2017年3月19日 8:00-13:00
招生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10:00-12:00
13:00-15:00
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场参加考试。
3.西安招生测试点:
地址: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3月20日-25日 8:00-18:00
2017年3月26日 8:00-14:00
招生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26日14:00-16:00
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场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申请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内容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共三项;申请入学的“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内容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共一项。
第十六条学院于2017年4月6日前,将参加学院测试的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4月18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于4月19日至20日,到陕西省招办为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陕西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折算后满分100分。
综合评价内容及计算办法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成绩。
计算办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div